“子不教,父之过”。说是教,骂是教,打也是教。对于懂得道理的孩子,说说管用;对不懂道理乃至明知故犯的孩子,就真应了那句老话:不打不骂不成材了。
那些长期欠债不还的企业和个人,就是一群“坏孩子”,教育了这么多年都不管用,如今法院来个强制执行,稀里哗啦全老实了;想当年,连一些省市领导出面都解决不了的三角债问题,有些也解决了。谁说权大于法?看来,还是法厉害!以前所以案例执行难,也并非法不厉害,而是由于种种原因,执法的人没把法律用足用够。然而,法律用足用够就够了吗?
我这人不喜欢“费厄泼赖”,对赖账者也主张不留情面,比如谁借了我100元钱不还,我不但一定要要回来,还会逢人就说:“某某借我钱,不还,以后千万别借给他钱。”
由此我想,对赖账者,光是法律用足用够只能保证他这次无法赖账,却难以保证他今后不想、不敢赖账,而要迫使他今后即使想赖账也不敢。我们除寄希望强制执行别成一阵风之外,还有一招,就是“曝光”。这一招有多厉害?赖账者心里最明白,据报道:北京中关村一家较有名气民营企业,欠债几千万元不还,在被列入海淀法院强制执行公告单后,9月上旬,他们支付了50万元;与此同时,市中院表示要将强制执行过程进行曝光。9月底,该公司交上一张200万元支票;隔几天,又交上500万元支票,与此同时,该公司强烈要求别给曝光……
赖账者最怕什么,还用说吗?